
員工遲到可以扣薪水嗎?
一、依據勞基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就勞基法而言,扣薪懲處必須符合相當性及比例原則,對於懲處事有所限制的,必須符合以下原則:
- 紀律要求及獎懲規定是否有放在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
- 工作規則是否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工作規則是否有公開揭示。
二、對於勞基法第26條的規定,是指雇主若沒有事先和員工釐清罰則,就不能單方面處罰員工,但若公司在工作規則中有明訂扣薪是一種懲戒手段,也就是事先約定好,且經主管機關核備並有公告通知所有員工,就沒有違反勞基法。
三、除了事先必須在契約明訂懲處規則外,處罰的方式及程度必須符合比例原則,若過於侵害員工權利,即使已經在規則中寫明,也會因為違反比例原則而無效。另外,雇主雖然有權制定工作規則,可以進行罰款及扣薪,但依照勞基法的規定,雇主應該將薪水完整的給付給勞工,不能預扣勞工的薪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金,若先預扣薪水作為賠償之用會違反勞基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