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醫美分期付款竟然是違法!

醫療法|台北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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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醫院之醫療、醫美費用以分期付款為宣傳手段都是違法!

逢年過節,有些人會趁此假期機會「修修臉」,也就是購買醫美療程,舉凡除斑、拉皮等,常有些項目所費不貲,因此有不肖診所,會提供分期付款之方式為「宣傳手段」吸引消費者,但是此舉已經觸犯醫療法規!

依據醫療法第61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又其中關於「禁止之不正當方法」,衛生福利部於民國94年3月17日以衛部醫字第0940203047號函令曾公告: 一、醫療機構禁止以下列不正當方法招攬病人:(一)公開宣稱就醫即贈送各種形式之禮品、折扣、彩券、健康禮券、醫療服務,或於醫療機構慶祝活動贈送免費兌換券等情形。(二)以多層次傳銷或仲介之方式。(三)未經主管機關核備,擅自派員外出辦理義診、巡迴醫療、健康檢查或勞工健檢等情形。(四)宣傳優惠付款方式,如:無息貸款、分期付款、低自備款、治療完成後再繳費等。二、違反前項規定者,依醫療法第103條第1項處罰。

由上述可知,除了分期付款外,醫療診所舉凡以贈送禮券、介紹客戶抽成等等方式為宣傳手段,都屬違反醫療法之行為,醫療院所將受行政裁罰。當然,消費者於面對高價之醫美商品服務,仍需考量自身能力,莫掉入無法負荷之高利息借款圈套,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