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請保護令後就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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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核發後就真的沒事了嗎?    今天來探討與保護令有關的問題。

  • 保護令的期限
    保護令的期限最長為兩年,失效前可以變更或延長,但延長期間也不超過兩年。
  • 對保護令不滿意怎麼辦?
    於收受保護令之裁定後10天內,聲請人與相對人均可提出抗告。
  • 保護令可以撤回嗎?
    不論是於聲請程序中或保護令已經核發,都可向法院提出聲請撤回或撤銷。
  • 保護令的管轄法院
    保護令的管轄法院包含聲請人居住地之法院、加害人居住地之法院或家庭暴力發生所在地之法院,均有保護令之管轄權。
  • 保護令可以增減嗎?
    聲請保護令之內容可依情況變更、增減,法院會於審理時依證據為核發之裁定。
  • 加害人違反保護令怎麼辦?
    加害人若有違反保護令之行為會構成違反保護令罪,且此為刑事責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規定於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