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法的利用個人資料?(下)

個資|個人資料保護法|台北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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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法的利用個人資料?(下)

實務上認為可以使用個人資料的情形:

一、只公布姓名
實務認為,姓名只是為了要特定他人身分而已,所以資料利用人只要提到姓名就是屬於在資料蒐集範圍內使用的情形。而若是為了特定指稱該人身分的目的而使用其姓名,就是屬於在蒐集姓名的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使用,沒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前段及第41條的規定。

二、店家名片
名片上的資訊是店家自行公開,可供識別之目的,亦需探究使用資料者之目的衡量是否逾越識別的目的。

三、住戶資料
若是管委會為了開會目的公開某住戶的個資該怎麼處理呢?因為管委會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用書面載明會議預定討論事項的義務。所以若管委會張貼住戶個資係為了討論會議議案,並未將該資料作為議案討論外之利用,即屬在目的範圍內使用,不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