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網路世界|台北律師事務所](https://wanjung.com.tw/wp-content/uploads/2023/07/competitive-player-losing-e-sport-championship-using-technology-network-wireless111Image-by-DCStudio-on-Freepik-1024x576.jpg)
在線上遊戲中亂罵人會構成公然侮辱嗎?
刑法第309條規定,在不特定多數人可見聞的情況下(但不以實際真的有聽聞為限),用言語、圖文、動作表達足以貶損一個人在社會上的評價就是公然侮辱。
但網路上的帳號是否受到法律保護,這在實務上有所爭議
- 受保護:網路上的帳號所建立的名譽與現實世界沒有不同,使用特定帳號表示自己的人格也應該受到法律規範與保護。且行為人只要認知到網路世界的帳號是由現實世界之人所經營的,網路世界的名譽權就該被保護。
- 不受保護:此説之立論基礎在於名譽是社會客觀上對於個人的尊崇,而這是具備個人情感才會享有的,而網路世界除非個人向外界顯明,否則其他人不會知道彼此的真實身份,故對於網路上虛擬人物的貶低無法連結到真實人格,進而不會影響真實世界的人格名譽。
- 公然侮辱的客體僅限於真人或法人。除非使用者自己顯明,否則帳號無法得知使用者的身份,與真實世界不會有所關聯。
- 現實世界的名譽是專屬的,網路世界中可以有很多分身。
- 網路世界中的爭議可交由遊戲公司處理或民事賠償,不需要由現實的刑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