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用LINE請假,有效嗎?

請假|曠職|台北律師事務所
撰文者:鄧力瑋顧問

一、員工能否以LINE文字訊息請假,須先視雇主之請假規範而定。

  • 按勞動基準法第70條第6款之規定:「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依其事業性質,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六、考勤、『請假』、獎懲及升遷。」及勞工請假規第10條之規定:「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 從上面規範可以看出,法律允許雇主制定請假手續,故若雇主有建置制式請假流程(如:員工差勤系統、請假單等),員工即有遵循之義務,除有勞工請假規第10條但書規定之情形外,員工自不得以LINE文字訊息等方式請假。
  • 若雇主未建置制式請假流程,員工則可自由選擇以「口頭」或「書面」請假,其請假之意思表示生效時點,亦有不同:

口頭

員工當面以口頭或使用(網路)電話向雇主請假者,均屬之。按民法第94條之規定:「對話人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相對人了解時,發生效力。」,此際,雇主了解員工請假之意思時,即發生請假之效力(本文僅探討「請假之意思表示」,有關「證明文件」之問題,不在本文探討範圍)。

書面

  • 員工以差勤系統、請假卡或LINE文字訊息者,均屬之。按民法第95條第1項本文之規定:「非對話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以通知達到相對人時,發生效力。」,此處之「到達」,通說認為係指處於相對人可隨時受領之狀態,不以相對人確實受領要。
  • 常見情形有:將實信件置於信箱中、將請假卡置於主管桌上、於差勤系統中送出請假申請(使申請資料存在於伺服器端)或以LINE發出文字訊息(使文字訊息存在於伺服器端)等均屬之。是以,如「LINE文字訊息顯示為未讀」等,因系爭訊息已存在於LINE伺服器中,處於相對人隨時可受領之狀態(一經手機等載體連線到網路,即可知悉),自以為送達。

二、有無例外情形,員工可以LINE文字訊息請假?
按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但書之規定:「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常見情形,如:員工突發重病,於尚有意識時,除可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外,亦可用LINE文字訊息或由親朋好友(員工已失去意識時)主動告知雇主以利安排人力,並於事故解除後,於適當合理期間內,補辦請假手續。(勞動部 民國104年05月04日勞動條3字第1040130742號函亦同此旨)。

三、因此,雇主應於工作規則中妥善規畫員工請假事宜,諸如:通常情形下員工應如何提出請假?於特殊情形下,員工應於何時補辦請假手續?妥為規畫,避免日後發生勞資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