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遺贈?

遺贈|遺囑|遺產|台北律師事務所
Image by storyset on Freepik

什麼是遺贈?很多人在分配自己的遺產時,會想把部分金錢贈與給他人,而這個他人不一定會是法律上的繼承人,此時多半會在遺囑中以遺贈的方式贈與,今天就來談談何謂遺贈。

一、遺贈顧名思義,是遺贈人用遺囑的方式無償贈與財產給受遺贈人的單獨行為,而遺贈是遺囑的一部分所以依照民法第1199條的規定,遺贈要等遺贈人死亡後才會發生效力。

二、而遺贈是一種法律上的單獨行為,自然也要符合某些要件才會生效:

  1. 遺贈人須年滿16歲且有行為能力,並依照遺囑的法定方式為之。
  2. 受遺贈人未喪失受遺贈權。(民法第1188條:民法第1145條喪失繼承權的規定,對於受遺贈人準用。)
  3. 受遺贈人必須在遺贈人死亡時仍存活(民法第1188條、第1201條)
  4. 遺贈的財產在遺贈人死亡時仍是遺產範圍(若遺贈人於存活時將該遺贈財產處分,遺贈財產即不屬於遺產範圍。)
  5. 遺贈並未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民法第1186、1202、1225條。)

三、另外,遺贈原則上在遺贈人死亡後才發生效力,為了使法律關係提早確定,民法第1207條使繼承人及其他關係人對受遺贈人有催告權,可以定相當期限內要求受遺贈人承認遺贈與否。若於期限內受遺贈人未表示意見,視為承認遺贈。且承認後原則上不得再拋棄遺贈。惟,受遺贈人於承認前可依民法第1206條拋棄該遺贈。

四、最後,如果該遺贈有不符合遺贈的要件導致遺贈無效;或是受遺贈人拋棄遺贈時,該無效或被拋棄的遺贈財產會變回遺產,由繼承人繼承。